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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房屋未经验收,开发商强行要求业主 “被交房”,业主该怎么办?​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开发商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业主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因为开发商应取得《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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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房屋未经验收,开发商强行要求业主 “被交房”,业主该怎么办?​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25-03-28 14:36 热度: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开发商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业主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因为开发商应取得《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后,才可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同时,业主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开发商要求收房的通知、现场房屋未达验收标准的照片或视频等,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案例​
家住长安区的张先生购买的是一户两室两厅的房子,按照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 2023 年 10 月末交房。然而,当时园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售楼员却电话通知张先生办理入住。张先生表示,“开发商强行让我们收房,当时水电都没做好,园区也是一片狼藉,我们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书,他们根本拿不出来,所以我们很多业主都拒绝收房。”​
法律分析​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本案例中,开发商在房屋未经验收合格、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业主收房,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违约。业主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建议​
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和验收标准的条款,明确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备案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在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后,业主应先核实房屋是否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如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文件。若开发商无法提供或房屋实际情况不符合交付标准,业主应坚决拒绝收房,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说明拒绝收房的原因和依据,同时保留好相关书面材料。​
业主可联合其他拒绝收房的业主,共同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验收工作,达到交付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如邮件、短信、会议纪要等。​
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业主可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逾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如租房费用、物业费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以及自身遭受的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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