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房产案例 > >
律师

占房未用不归还 仍要支付逾期租金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解除原告霞浦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叶某(女)签订的《霞浦某商铺租赁合同》;被告叶某应将承租商铺归还..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占房未用不归还 仍要支付逾期租金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31 11:11 热度: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解除原告霞浦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叶某(女)签订的《霞浦某商铺租赁合同》;被告叶某应将承租商铺归还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叶某应支付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归还商铺日止按每月3500元计算的商铺占用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叶某于2017年9月11日签订《霞浦某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叶某承租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出租的某商铺,用于开设女服装店,租期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租金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之前3个月为免租期,租金每月共3500元等。叶某仅支付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租金,之后便关闭店铺,避之不理,无法联系,未付剩余租金,且至今仍未将商铺交还给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叶某之间签订的《霞浦县某商铺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诚信履行。叶某未支付2019年1月1日后的租金,且占用商铺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故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与叶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归还商铺、支付2019年1月1日起至归还商铺之日止的租金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叶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故依法缺席审判。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在租赁合同到期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承租人依法有返还租赁房屋的义务,此项义务按照生活常理可以理解为腾空房屋、交还租赁房屋钥匙。如果承租人消极应对,未及时搬出自己的物品和交还租赁房屋的钥匙,即使没有实际使用房屋、没有从中受益,在物品未搬出期间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返还租赁物义务的额,仍然需要依法支付逾期支付的租金及占有使用费。所以,在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如果遇到合同到期或解约之情形,除了积极沟通租金费用及合同期限问题,还要及时处理好返还租赁房屋的事。

 


关闭窗口
上一篇:非法购买农村房屋 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下一篇:承租底商经营未果 出租人被判退赔20万

相关阅读

借名过户房产被挂名人用作债务抵押,房子能否

一对结婚20余年的夫妻,丈夫对妻子无比信任,岂料妻子私下转移房产打算离婚。几年过去了,两人仍是夫妻,却为了要回当初转移的房产几经周折。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

男子以其母名义出售母亲房屋 法院:无效

男子以其母名义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母亲名下房屋,后母亲以其不知情为由要求确认儿子与买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房...

2021年盈科全国代理词大赛获奖名单揭晓,盈科上

青年兴,盈科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回顾盈科青年律师诉讼业务发展历程,总结青年律师的优异成绩,提升盈科全国青年律师业务技能水平,盈...

开发商房屋质量不合格 不交物业费合法吗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谭某依法缴纳某物业公司物业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实际各期欠付物业管理费为基数,按原告起诉时一...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