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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协议是无效的

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协议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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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协议是无效的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5 10:47 热度:


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协议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具体如下:
  (一)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4、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四)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协议是无效的
  二、能否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可以,但应当符合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时房东不退已经收取的押金,那就涉嫌违法了,因为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押金是你方的合法财产。
  2、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转租如果经过出租方同意,转租行为是有效的,而且你方与房东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你方和房东应当在租赁期内,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房东提出提高租金,是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除非与你方达成一致,否则房东如果收取你更高的租金,就是单方违约行为。房东不退押金没有法律依据和约定依据。
  三、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如承租人擅自搬离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使租赁关系无存续必要而导致的房屋租赁合的解除。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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