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房产案例 > >
律师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购..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6 10:31 热度: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3份;
4、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配偶私章。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关闭窗口
上一篇:租房网签备案居住登记所要注意的事情有哪些?
下一篇:宾馆承租人在政府征地拆迁中能否获得补偿款

相关阅读

房屋买卖纠纷中产权纠纷的实际案例

以下是一些房屋买卖纠纷中产权纠纷的实际案例: 案例一:一房二卖引发的产权纠纷 李先生与张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然...

婚前签署房产归属协议,不等于拿到“免被查封

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赵先生欠下债务,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母亲有无份额?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沿袭了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那么,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共同生活的父母是否享有财产权?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

父亲名下有房,为何兄弟阋墙?

李某与林某婚后生育了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等儿女7人。1994年,李某甲出资购地修建房屋一间,并以其名义按当地风俗摆入伙酒。该房屋自建成至今均由李某甲居住,李某甲陈述因...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