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规 > 房产法规 > >
律师

解除租房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租房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解除租房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01 16:32 热度:


解除租房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二、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法律中规定是不能超过20年的,若当事人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而当事人是否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也要看情况,一般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则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若租赁期限不足6个月的话,则当事人可以约定订立口头租房合同。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上海租赁网签备案要交多少税?
下一篇:二手房买卖定金收据未盖章是否有效

相关阅读

“居住权”设立后的房产交易:买方如何规避居

导语: 《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让房子不归我,但我能住成为现实。然而,这对于二手房买家来说,却是一个全新的风险点。如果买到的房子上设有居住权,即使拿到了房产证,...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能否反悔?—

导语: 在协议离婚时,许多夫妻为了保障孩子,约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但离婚后,一方反悔,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法院会支持吗?本文将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与婚姻家庭编的特...

借名买房风险警示:上海法院认定“代持协议”

导语: 为规避限购政策或降低首付比例,借名买房在上海屡见不鲜。然而,当房价暴涨或代持人出现债务危机时,实际出资人往往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本文将基于《民法典》关于民事...

2026年上海房产“加名”与“除名”的法律后果:

导语: 婚前买房加名,婚后房产证除名,这些操作在房产登记上看似简单,但在法律上却涉及复杂的物权变动和税务处理。本文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和...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