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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去哪办
发布时间:2018-09-03 10:45


       
 一、二手房交易要哪些材料
 
  (1)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
 
  (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
 
  (5)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6)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办理房屋过户的过程是怎样的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办理期限:从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0个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记业务合并受理的,相应增加该业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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