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时,开发商让我们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购房合同是毛坯房,一份是装修合同,现在房贷申请下来了,已经还款2个月,装修贷款一直审批不了,开发商让我们强制全款装修款,我们没钱,现在我们如果我们不想精装修,怎么办?上海房产律师回复可以的,承担违约责任,不情愿的事情为什么要签,合同签了的话没有特殊情况是必须要履行的,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有一个房子要卖,然后有一个意向客户,他说有诚意要买我的房子,当时我们是拿笔记本纸签了一个一万块钱的诚意金,5月3号客户来看房子,5月3号后,客户看了房子之后反馈给中介说房子还比较满意,中介直接微信回复我说一万块钱的诚意金直接转为定金,但是转为定金期间我们没有签任何纸质的合同,那现在客户不买这个房子了,要卖家退还一万定金,我们是否需要退款呢?上海房产律师咨询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定金有担保的作用,如果买家不买可以不退定金。根据你们实际签订的合同,如果是诚意金是要退的,如果确认为定金则不用退。
预售商品房转售是否合法
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其预购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对于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认定其效力。
1、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方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的,可认定转预售合同有效;如预购方在前一预售行为尚未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时,即将其预购房转预售的,应认定转预售合同无效。
2、预售商品房合同订立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之前,预售方 未与预购方协商,又将该房预售给第三方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第三方是善意购买,并已取得房屋产权的,也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应对前一合同的预购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