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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被拆迁,被拆迁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5-12-08 14:04


       
问题:当事人自行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能否要求拆迁部门支付房屋价值补偿款及安置费用?​
解答:违章建筑拆迁的补偿需区分 “建筑本身” 与 “合法附属物 / 合理支出”:1. 违章建筑本身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款;2. 若违章建筑内存在合法的附属设施(如合法安装的门窗、水电设备)、临时安置费用、搬迁费用,或被拆迁人在建造时已投入合理成本且无过错(如因政策调整导致未办证),拆迁部门可给予适当补偿;3. 若违章建筑被认定为 “程序违法但实体合法”(如未办审批但符合规划),被拆迁人可补办手续后争取合法补偿。​
案例:王某在其宅基地旁自行建造一间平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区域面临拆迁,拆迁部门认定该平房为违章建筑,仅同意支付搬迁费 5000 元,拒绝支付房屋价值补偿及安置费。王某诉至法院,主张该平房已建造 10 年,且用于居住,要求拆迁部门支付房屋价值补偿款 30 万元及安置费 10 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平房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王某要求房屋价值补偿无法律依据,但拆迁部门应支付合理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判决拆迁部门向王某支付搬迁费 5000 元、临时安置费 2 万元。​
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24 条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违章建筑本身无补偿资格。但本案中,王某的平房用于居住,拆迁后需临时安置,拆迁部门应支付必要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若违章建筑是因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或政策变化导致未办证,被拆迁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主张合法补偿权益。​
上海房产律师建议:1. 建造房屋前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合法手续,避免因违章建设导致拆迁无补偿;2. 若房屋已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身无过错(如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调整),争取补办手续或适当补偿;3. 拆迁过程中,注意保留房屋建造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材料采购凭证)、居住证明等,以备维权时举证;4. 切勿在已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后擅自扩建、改建,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拆除且无任何补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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