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买家购买房屋后发现存在居住权登记且自己事先不知情时,首先要明确居住权的具体内容和期限。买家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居住权登记信息,了解居住权人、居住权设立时间、居住期限等情况。若居住权合法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限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买家虽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在居住权期限内不能随意要求居住权人搬离。买家可向卖家追究责任,因为卖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违约。买家可依据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居住权存在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如房屋使用受限导致的价值贬损、无法按照计划使用房屋的损失等。若买家认为卖家故意隐瞒居住权登记构成欺诈,可请求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处理过程中,买家应与居住权人保持理性沟通,了解居住权人的需求和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
案例
孙先生购买一套二手房,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准备对房屋进行装修,却遭到一位自称居住权人的老人阻拦。孙先生经查询得知,房屋存在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为该老人,居住期限为 20 年。孙先生称自己在购买房屋时,卖家从未提及房屋存在居住权情况。孙先生认为卖家故意隐瞒居住权事实,给自己造成了极大困扰,要求卖家解决问题。卖家则表示自己忘记告知,拒绝承担责任。孙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在此案例中,若老人的居住权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孙先生需尊重老人在居住期限内的居住权利。但卖家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购房合同中的诚信原则和告知义务条款。孙先生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若孙先生能够证明卖家故意隐瞒居住权登记,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卖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先生有权请求撤销购房合同,卖家应返还孙先生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孙先生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购房中介费、税费等)和间接损失(如因无法及时装修房屋而产生的额外租房费用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居住权登记的真实性、卖家是否存在故意隐瞒行为以及孙先生遭受损失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后做出公正判决。
律师建议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向卖家明确询问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并要求卖家出具书面声明。同时,亲自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在购房合同中,详细约定卖家关于房屋居住权情况的告知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例如约定若卖家隐瞒居住权登记,需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并赔偿买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发现购买的房屋存在居住权登记且自己事先不知情,买家应及时与卖家沟通,要求卖家解决问题,并保留好沟通记录。若与卖家协商不成,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律师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居住权登记证明、与卖家和居住权人的沟通记录、因居住权导致自身损失的凭证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居住权人沟通时,保持礼貌和理性,避免因不当言行引发冲突,进一步损害自身权益。